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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4名公告

2017-05-02 11:10 教师考试网 http://www.ytzbjf.com/ 作者:孙亚非 来源:未知

【导读】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4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8日,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8日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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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分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和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伍士兵);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县(区)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非本县(区)户籍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必须符合《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另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精神,一是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并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二是化隆、循化县直事业单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党校、公共卫生机构除外)。对放宽年龄条件和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的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请考生慎重报考。

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 时至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至5月11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本县(区)同类岗位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县(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懂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笔试时要用现代汉语答题。面试前专门测试藏语,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时间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drs.gov.cn)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drs.gov.cn)网另行通知。

五、加分条件和加分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少数民族地区(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二)加分审核登记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5月16日至19日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六、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需按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开据包括所学专业和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5月11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专业的认定。公开招聘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专业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出现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予以认可。

(三)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考生按户籍条件报考面向全省(或定向本县)范围岗位的,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中参加在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工作或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

(四)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六)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二)其它相关要求,按《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66268 861294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0972-868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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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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